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任朝霞)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自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程时长收费标准区分线上和线下,线上授课制定统一收费标准20元/课时·人次,线下授课按照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3种班型收费标准分别为 80、60、40元/课时·人次。标准课程时长,线下为45分钟/课时,线上为30分钟/课时。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培训机构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各相关培训机构应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各相关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等制度,完整准确记录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各项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训人次、课时量、教师数量等经营情况;应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通知提出,上海市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将加强对收费政策的跟踪监测,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完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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